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如果说离个婚的话,想把户口迁回娘家非常难,但是可以迁回去分地就别指望了,因为所有农村的土地都已经确了权,一时半会儿也分不了,该基地也就别指望了,看看村里谁家有卖旧房的,买下来自己翻盖新房
▍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有一朋友,外嫁女,现38岁,前几年离婚了,然后她就一头扎进了厂子里上班,什么也不管不顾了!后来,她身份证丢了,然后就去补办,可等办好后,发现地址是原来婆家的地址!
然后她就想把户口重新迁回自己爸妈家,想分点地种,交农村养老险,医疗险!
这个事情,她从1997年,就托他爸爸去办了,可是没有办成,那边反馈信息说,离婚后算起,三年后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朋友也等了三年!
2020年过年她回老家,主要是办这个事情,过年人家是放假的,她又在老家等到年后,去派出所户籍科,又去民政局!
来来跑了不道多少趟,资料办了不少,可还没办成,她急的几乎哭了,我说别急,慢慢来,耐心点,她就又开始了来回跑部门!
最后还好老家有在派出所当职的亲戚,她就认真询问了下,人家给她好好解读了政策,即使迁回去,也够呛能分到地的!
最后在亲戚的协助下总算把户口迁回来了,其实对于离婚的外嫁女,户口应该迁到哪里?她也迷茫过,自己独门独户不可能,自己兄妹家,这个肯定不好,而且要迁回地必须有自己宅基地!
户口是迁回来了,她拿着自己的户口页高兴的哭了,可是又因为心急犯了个错误!
她着急办个新地址的身份证,当时她已经返回另外一个跨省的城市打工了,她去了当地两家派出所,都被告知,新地址的第一个身份证,必须回户籍地办理。
我这朋友也是急性子,一天之内又去了,第三个派出所,理由这次是说身份证丢了,要补办一个,并没说明自己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给她授理了,她交了40元的费用!
回来的路上她打电话拿着回执单给我显耀,可是也就几秒钟她的兴高采烈声,一下子止住了,因为他看到回执单的地址还是原来他婆家的地址!
她立马回头去找,可一问麻烦了,都是电脑操作,她的新身份证已经被原户籍地授理了,想撤也撤不回来了,这下好了,老户口还没撤消,新户口又没及时更新!
而且她更担心的是,这个新身份证一旦办出来,以前新办的户口是不是还有效?会受到什么影响!她打了好多电话过去咨询!可最后还是不确定!
我安慰她说,没事的,说不定办下来是新的地址呢!耐心等待吧,别无他策,可是后期的土地确权就难办了,再说各地有各地的政策!现在城市户口迁回农村就很不容易了,再想着"土地确权"难度可想而知!
▍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农村承包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要问出嫁女现在能否将户口转回娘家进行土地确权,首先要确定出家女娘家有沒有分得自己的承包地?
这要从出嫁女是什么时间将户口从娘家转出去的说起。由于最后一次划分承包地是在1995年,从那时起至今土地保持不变。如果出嫁女是1995年以前转出户口的,那么她的承包地就不会分在娘家,而应是在婆家。既然娘家根本沒你的地,你再转回户口,谁家的地让你去确权呢?
如果出嫁女的户口是在1995年之后,那么就说明,划分承包地时你在娘家分得了土地。虽说你将户口转走了,但你的承包地留在了娘家,因为你到婆家后,错过了划分土地承包,不会再分得土地。既然你的承包地本来在娘家,承包地又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确权自有你娘家出面替你确权,根本不需要你再转户口回来。
▍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承包地的规定。
闲话少说,根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也就是说,妇女结婚后不管户口迁没迁走,只要在婆家没有分配到承包地,其在娘家的承包地村集体不能收回。
这是法律赋予妇女的权利,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剥夺。
其实不光是出嫁女,《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同时还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明白了这个,我们接下来再来说出嫁女在娘家承包地任何确权的问题。
出嫁女承包地确权登记的规定。
刚才我们说了,妇女结婚后在婆家没有分配到土地,娘家的土地就不能收回。
现在的问题是,出嫁女户口迁到了婆家,已经不是娘家村集体组织成员了,应该怎样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呢?是确权登记给娘家父母兄弟姐妹,还是可以登记为妇女本人呢?
根据承包地确权登记的规定:出嫁女及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应按正常情况予以登记。
很清楚,必须按正常情况进行登记,而且不必将户口迁回。
更大农民朋友注意,在土地确权证“分配了承包土地的农户成员”这一栏,一共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这四项内容,户口迁走的出嫁女有权利在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字,这是法律赋予妇女的权利。
当然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兄弟情分等原因,很多的出嫁女都放弃了这种权利,这个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出嫁女和入赘男如果在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新居住地村民小组有向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告知的义务,原居住地就要收回其承包地,也就不存在确权登记了。
▍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能否将户口迁回,进行土地确权?
出嫁之女,为了在娘家继续承包土地,并达到承包的土地得到确权的目的,可以这样说,这只能是“一厢情愿”和“单相思”。
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因为我也是村民委员会的一员,长期从事农村工作,深知农村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村民自治制度。你想一想,当某一个妇女在娘家,因婚嫁原因将户口迁出到婆家后,担心自己在娘家的承包地被抽走,为了达到自己在娘家的那份土地确权的目的,又将户口迁回。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制度相关规定,既然因婚嫁人户外迁的,是不可以以“户口迁回”为由重新分得土地而达到确权的。
要知道农村人口迁出和迁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那么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土地“微调”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那就说明一个问题,特别是婚迁进出的问题,基本上是持平的,也就是说既然有迁出,就有迁入,刚好迁出人的土地可以调整给迁入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因为土地“生人不增,死人不减;迁出不减,迁入不增”的规定把人卡死,以至于闹得矛盾重重,村局不稳。
当然,有些特殊情况需得特殊处理。比如:
一是出嫁之女出嫁后因为丧偶的;
二是出嫁之女出嫁后又离婚的;
像上述特殊原因,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回娘家的,可以特殊处理,但是必须完成以下程序才可以。
1.本人向娘家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本人向娘家村委会提交出嫁村民委员会的相关情况证明;
3.娘家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
4.表决程序公示一个星期,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村民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解决户口接纳和土地确权的特殊处理,直至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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