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中,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无疑是最华丽的动作。然而NBA里伟大的得分者,依靠变向突破的并不多,为什么?
▍篮球运动中,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无疑是最华丽的动作。然而NBA里伟大的得分者,依靠变向突破的并不多,为什么?
变向晃断对手的时候,自己的身体也在不断的消耗。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并且是吃年轻饭的
▍篮球运动中,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无疑是最华丽的动作。然而NBA里伟大的得分者,依靠变向突破的并不多,为什么?
绝大多数观众到球馆里看球,纯粹为了追求感官的刺激和享受,不需要考虑太多,给我们看到我们想看的,就够了。
基于这种基本需求,球队奉献一场精彩的比赛,就可取悦大多数观众,如果能拿下胜利,那当然更好。
但篮球作为一项产业,延伸出了庞大的产业链,观众只是这条产业链的一环而已,观众的需求也只是这条产业链诸多需求中的一种,虽然它很重要,但被无数需求稀释后,它也会显得没有原来那么重要。
对一支NBA球队来说,精彩的比赛,可以挂在嘴上。
但终极的需求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胜利。
没有胜利加持的华丽和精彩,一文不值。
相反,依靠最本质的攻防拿下总冠军的球队无一例外会被认为是“朴实无华”。有时候,舆论就是这么不公平,对胜利者来说,欲褒奖之,不患无辞。
对球员来说,要获得胜利,他需要做到两点即可:
——攻,得分;
——守,不失分。
NBA赛场的一切恩怨,其实两个字就可以解决,那就是攻和守。
最好的进攻,是能拿下得分的进攻。
最最好的进攻,是团队配合后得分的进攻。
最最最好的进攻,是华丽的个人进攻,前提是你要能得分。
反推之,最差的进攻,是没能拿下得分的进攻。
最最差的进攻,是团队配合后不得分的进攻。
最最最差的进攻,是没得分的华丽的个人进攻。
就各个位置来说,变向突破也不是必备属性。变向突破可以是篮球一号位的必备素质之一,但却不是一号属性,一号属性应该是传球。二号位对突破的需求比一号位更弱,他的一号属性是得分。三号位,一号属性同样是得分。四号位、五号位对突破更没有要求。他们的第一属性应该是防守多一点,但你要是遇到了加内特、诺天王、四大中锋这样的狠角色,那你就等于是多了一个属性,即进攻属性。
在一号位中,有球风华丽的球员,白巧克力威廉姆斯和欧文应该算是有代表性的球员。
将他们和基德、斯托克顿放在一起,让球队去挑,估计能够挑中威廉姆斯和欧文的几率应该不大。
当然,这个联盟能人太多,确实有不少狠角色,球风不但华丽,而且分一点也不少得。在伟大的得分手里,乔丹、科比、答案都是那种不但要得你的分,还要把你脚踝晃断的那种。
三个人的特点很相似,但有区别。
艾弗森是三人中个人身体素质最差的那一个, 他的突破不全靠速度。艾弗森的反应速度算得上顶级,在持球突破时能将控球和速度完美结合,在动作上就是那种“我预判了你的预判”的那种球员,在反向突破时,反而显得速度并不慢。艾弗森晃乔丹的那球算得上是代表作。反应能力和投射能力能够和乔丹叫板的,都是顶级。
科比,身体协调性在三个人中应该算最佳的。早期的乔丹有科比的特点,但后期为了应对底特律“坏孩子军团”,部分放弃了技巧,追加了部分力量,中后期,乔丹的协调性起码不会强于科比。科比完成转身等技术动作时的速度比同时代的其他球员要快上那么一点点。最基本的动作,科比在速率和协调性上比同时代的球员都要出色。步法、控球、启动、力量、反应综合起来,导致科比的大多数出手,对手能够触碰到科比出手后的手,那就算不错。在最能反映球员晃动能力的胜负球上,科比极少有出不了手的情形。
乔丹,运球反而不是三个人中最华丽的,但他显然是三个人中最厉害的那个。为什么乔丹的华丽招数反而不如艾弗森、科比那么多?其实原因很简单,他用不着。
我们看到科比和艾弗森有很多在很多名防守球员的纠缠下命中球的镜头。能够在这样的严防死守下出手命中,端的厉害。乔丹这样的镜头其实并不多,不是因为球员不去防,而是乔丹的身手,极少有球员能够近身。我们看得最多的镜头是,乔丹已经跳到半空中,防守球员才刚刚收住脚,连起跳的反应还来不及做。
就是双方同时跳起来,乔丹也不存在和对手纠缠一说。跳得比乔丹迟,落地比乔丹早,这不是哪一个球员的问题,而是当时整个联盟所有球员面临的共同问题。
所以,防守乔丹,只能用线形防守,也就是在他突破的线路上分段阻击,第一个球员延缓一下进攻速度,第二名球员跳起来,延缓一下起跳时间,第三名球员再在篮下守株待兔,以期搏中大奖,帽了乔丹。
看乔丹集锦,很多球队都是这么干的,但成功的依然极少,为什么?
主要是乔丹在跳起后的进攻手段太过丰富,他可以变着花样玩你。后仰、拉杆,你随便挑一个,哪个都够对手喝一壶的。对后仰,有评价说“乔丹后仰起跳的速度比防守球员进攻冲刺的速度还要快”。干翻乔丹的最佳方式就是抱摔。也就是说,底特律坏孩子军团对付乔丹的方式是对的,所以他们的方法才能够被后世称为“乔丹法则”,所以,别被华丽给忽悠了,实用才是球场的第一法则。
我们看乔丹从乱军丛中杀开一条血路,不要看他身边0.5米之内有多少球员在防他,要看他1米之内有多少名球员在防他。有很多球员就是在那个距离被晃倒的,然后乔丹起码在他0.5米之外的地方用最简单的方式得分。
世纪一投,拜伦-拉塞尔被乔丹晃得摔倒在一米外的地方,不是拉塞尔不行,是换了谁也不行。拉塞尔出名只是因为那个球太特殊了。但对乔丹来说,反而又不特殊,因为这样的球太多见了。
▍篮球运动中,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无疑是最华丽的动作。然而NBA里伟大的得分者,依靠变向突破的并不多,为什么?
这个问题是很多球迷想要知道的。因为我们在看nba比赛时,真正使用变向晃开对手,甚至夸张地说脚踝终结者,大多是一些比较年轻的球员。而一些有一定年纪的,成熟的球星却很少使用这些招数,如96年后的乔丹,25岁后的科比,以及我们非常熟悉的诺维茨基。这些特定年龄段后的巨星往往更喜欢用跳投来终结对手。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经常打球的球迷其实也有这个体会。你想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先问问自己的脚踝要不要承受同样的压力?不仅仅是这样,你还要承受比防守者更重的压力,因为你是主动者。长此以往,膝盖,脚踝总有出问题的时候。所以,成熟的nba球员往往会在一定的年龄段改变自己的打法。毕竟,想要成为巨星,除了杰出的篮球技巧,健康的身体也是非常重要的!乔丹曾经在出道的时候也受过重伤,但是后期改变了打法,基本以篮下低位背打和后仰跳投为主,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自己的运动生命。
其次,终结对手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把球放进对手的篮筐得分。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确实华丽,能给球迷带来美的享受,但是不一定能得分终结对手。在职业赛场上,得分最主要的手段还是投篮,投篮,再投篮!我们可以比较库里和欧文,谁的控球更娴熟更华丽?欧文在各种视频中经常有晃晕对手的表现,可是真正在赛场上终结能力更强的无疑是库里。因为库里的投篮比欧文好太多。
最后,作为nba这样的联盟来说,每个人都是世界上最杰出的篮球运动员,不是说你想晃断对手脚踝就可以随便晃断的,这种动作可遇不可求。再者,nba虽然鼓励突破侵略,但还是有它的潜规则在里面的,你不能老是去挑逗羞辱对手,否则的话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看看街球王阿尔斯通,曾经用街球动作去挑逗对手,最后差点被围殴!
▍篮球运动中,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无疑是最华丽的动作。然而NBA里伟大的得分者,依靠变向突破的并不多,为什么?
真正的脚踝终结者都不在nba的舞台上,而是在美国的街头篮球中,即便诸如crossover的集大成者艾弗森,也不敢说运球的华丽可以超过顶尖街头篮球运动员,譬如superhandles,真正让艾弗森成为nba超巨的并不是他华丽的运球,而是他意识,视野等,而限制他的就是身高。
在不具身高优势,凭借顶级的技巧和意识来得分的,不管突破还是投篮,都会比具有身高优势的人付出几倍的辛苦,也特别容易导致身体上伤病,如艾弗森和地表最强175,对他们来说,就算能够得到得分王的殊荣,也可谓历经艰辛,苦楚自知,但是身高不高让他们具备极其灵活的变向能力,这也是他们得以进入nba的能力之一,可以用变向突破甩开空间。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提一下四届得分王杜兰特。依靠修长的手臂,杜兰特的变向不华丽但是实用至极,往往一步就能扯开突破或者投篮的空间,让人感觉他的得分就如探囊取物般随意,除了他与生俱来的篮球智商外,另一个先天优势就是他的身高+臂长!
要想在nba成为持续的得分强者,身体素质是第一位的,没有这个再好的技术也没有用。
▍篮球运动中,变向晃断对手的脚踝无疑是最华丽的动作。然而NBA里伟大的得分者,依靠变向突破的并不多,为什么?
纠正你两个问题:
1、很小的几率晃断脚踝的,只是通过节奏、变相幅度、晃动,让对手失去重心翻倒,然后起起了个很酷的名字“脚踝终结者”。
2、胯下、背后、体前的换手运球都叫变向,胯下变向、背后变向、体前变相,这是篮球的基础,也是突破的基础,职业比赛经常见到。
附加给你普及个知识:
职业球员基本很难被晃倒,1、因为日常训练中对防守脚步、重心变化、节奏变化的训练是必练,也是重点,所以下盘很稳;2、其次,职业球员实力差别不大,单防是不可能防住进攻者,防守的目的是把对方逼入不擅长的攻击点,或者延误对方进攻等待队友协防。
基于以上两点,防守人不会轻易断球、施压或者移动,而是保持重心,不失去防守位置,跟随进攻人,干扰进攻,就不会出现失去重心被晃到。
野球场由于基础参差不齐,实力差别大,再加上大部分是一对一单防,防守经验又不足,又急于断球或者给进攻着施压,造成防守失位,被对方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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